马克思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必然要形成一定的价值观念。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的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价值和价值观二者是紧密联系的。核心价值体系不仅作用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对每个社会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因此,我们要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善于批判那些腐朽堕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所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亲和力、凝聚力、向心力的源头活水,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中,要高度重视弘扬传统文化,要善于继承传统、古为今用,构建诚信、仁爱、公正、民主的核心价值观。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诚信一直被视为立身之本,是社会交往的首要准则。诚是“天之道”,是道德的本体和自然的规律,人们的道德修养必须遵循“天之道”,这是做人不可移易的法则。孟子把“诚”放到了道德本体的高度进行讨论,认为人若要加强自身品行的修养,诚是一个重要的原则。他说:“诚者,人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荀子的 “无以利害义”、“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都说明了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规范,是社会文明的重要基础。因此,诚信理应成为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之一。
仁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了仁爱之心,对待别人就会将心比心,由己及人;人与人之间就会以平等之心对待,就会相互体谅,相互宽容,社会就会稳定。孔子提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观点;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等主张,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仁爱的诠释。《周易》崇尚“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认为君子应仿效大地之德,像大地那样能以宽厚的德性容载万物,厚道朴实,宽容博大。有了仁爱,就会尊重、关爱、宽容、帮助他人,就会去除残暴之心、邪恶之念和贪婪之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我们每个人的心情就会更加宁静、舒畅,这也正是文明社会所需要的境界。
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在期待公正,进而在社会地位上实现所有人一律平等,在社会利益的分配上实现每个人都能得其应所得。古代的智者,道家老子说过“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知道了常道的人具有包容品质,能够包容就能公正无私,能够公正无私就能无所不包,无所不包就可以自然而然,能够自然而然就符合了道,符合了道就可以长久不息,可以终身免除危险。老子以自然之道作为世界的本原和人们活动的最高原则。“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极强的包容性,人生取法于道,因此,人应该将道的精神贯穿于自己的活动之中。如果能做到此,可谓达到了大德境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提出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和共产主义理想,更是鲜明地体现出对实现社会公正的向往和主张,而社会主义制度对人民大众之所以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就是因为它承诺要创造切实的经济和政治条件,使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更加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利。所以,公正自然应该成为核心价值观的组成部分之一。
作为一种价值理念,民主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目标和始终不渝的价值追求。在我国,民主一词最早见于《尚书·多方》:“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简代夏作民主”,意为作民之主。《尚书·皋陶谟》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奠定了“民本”思想传统的基础。《中庸》云:“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些都体现了个人应该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实务,为人类社会和宇宙万物的存在与发展承担责任。近代思想家开始把民主理解为人民的统治,如孙中山认为,所谓民国是以国家为人民之公产,凡人民之事,人民公理之。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实实在在的社会主体和主人。社会主义民主体现在每个人的人格受到社会尊重,利益受到法律保护,享有在不危害他人自由和社会利益前提下充分的人身自由、言论自由、行为自由,以及在社会管理干部的选拔上享有真正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并有权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有权对公共权力的运用进行监督和批评等。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因此,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的核心价值,民主也就成为核心价值观的构成之一。